仁化县一男子因投放危险物质获刑七年
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汪次安 何为亲 报道因怀疑邻村村民与自己过不去,韶关仁化县一名男子向邻村饮用水源的蓄水池中投放农药,造成20余人中毒。仁化县人民法院日前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黄振荣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
法院查明,2010年4月,被告人黄振荣在砌自己家围墙的时候,因所砌围墙影响到邻村陂下村的一条耕作通道,被该村村民劝阻和投诉。黄振荣认为每次自己家做什么事,该村的人都与其过不去,遂产生投毒教训一下该村村民的歹念。同月28日下午,黄振荣用一包呋喃丹(农药)、一包除草剂和一些细沙制成混合物,再装入一个塑料袋中。
当日19时许,黄振荣携带毒物包裹,步行到陂下村饮用水源的蓄水池,将毒物包裹投入蓄水池里,然后逃离现场。5月2日陂下村村民20余人,因饮用该蓄水池的自来水后出现头昏、四肢无力、呕吐等中毒现象。